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的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17时起至2025年7月7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挂拍。于2025年7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8日17时止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物
截至2025年3月20日,债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余额 | 利息 余额 | 担保情况 | 诉讼 情况 | 保全情况 |
1 | 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 | 16999.05 | 560.79 | 保证人:由许昌市投资总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由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由许昌德宇电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由山东阳谷电缆许昌销售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由赵洪发、尹淑英提供17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 终本 | 查封保证人赵洪发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四合院 |
二、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因原债权银行和保证人许昌市投资总公司达成的补充协议约定了对该保证债权的行使限制条件:即债权人需对保证人赵洪发名下资产处置完毕后,方能对许昌市投资总公司行使担保债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竞买人出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起拍价格:120,000,000.00元,保证金:32,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0元。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需按照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拍卖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债权转让后的公告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32,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058850
电子邮件:mazheng-zz@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000。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6月30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阿里拍卖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格的0.01%。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拍信息等。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