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元) | 利息(元) | 抵押和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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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 | 人民币 | 155,400,000.00 | 4,607,538.96 | 保证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荣盛休闲度假区2号楼1-3号,面积26931.65㎡的房产;秦皇岛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香海湾国际生态度假城一杯澜B区20栋101号、16栋101号,面积分别为297.38㎡、297.38㎡的房产;秦皇岛彤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春溪涧小区1号楼218、216、223、301、303、222、220、219、305、221、217、224、306、302、304、214、215的房产 | 维持经营 |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