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公开处置涉县国创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包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于2025年6月11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址:tpre.cn)开展涉县国创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公开竞价活动,目前仅一名竞买人报名,现补登公告如下: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

河北4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32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131,090,784.61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99,989,998.00元,未偿利息人民币31,100,786.61

不良资产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债务人

名称

本金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情况

1

河北正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9,989,998.00

16,973,998.59

抵押担保:无;

保证担保:河北沃根生物肥有限公司、河北信一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宋贵民

2

涉县国创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378,875.31

抵押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涉县涉城镇龙南路与迎春街交叉口龙瀛天域小区(123号楼)A505铺、506铺、507铺、508铺、509铺、510铺(共计6处房产);

保证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彦芳、李军霞、范淑梅、郝高龙(郝高龙202252日死亡,由范淑梅、王梅中、郝彬婕、郝竣毅在继承郝高龙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

河北卓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5,000,000.00

3,767,162.99

抵押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涉县涉城镇龙南路与迎春街交叉口龙瀛天域小区(123号楼)A310铺、311铺、408铺、409 铺、410铺、411铺、412铺、501铺、502铺、503铺、504铺(共计11处房产);

保证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军霞、李彦芳、王钢柱

4

涉县熹通物流有限公司

35,000,000.00

7,980,749.72

抵押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涉县涉城镇龙南路与迎春街交叉口龙瀛天域小区(123号楼)A205铺、207铺、206铺、308铺、309铺、210铺、208铺、307铺、511铺、512铺、513铺、514铺、515铺(共计13处房产);

保证担保:涉县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军霞、李彦芳、李学雷、李彦如

 

该不良资产包的基本情况,仅为东方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东方对不良资产包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不良资产包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抵债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就该不良资产包出售事宜,东方先后于202549日及2025410日在东方总公司网站及京东网刊登处置公告,向社会各界推介该不良资产包。在东方规定的期限内,已有投资者提交有效报价文件。

为确保在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上对该不良资产包进行处置,东方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

1)向东方咨询不良资产包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不良资产包公开转让程序相关文件

2)向东方提交东方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

3登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tpre.cn报名并按要求支付保证金。

公示期结束后,东方将不再接受投资者注册/报名,不再发放相关文件资料,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东方的不良资产包档案资料。已报名成功的合格投资者按照规定的交易程序参与标的资产的公开处置程序。

投资者请以下列方式与东方联系: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311-88612080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东方本次不良资产包转让项目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纪委办公室

0311-8861186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071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68098122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61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