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我分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止2022年2月9日,该资产包涉及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39,254,000.00元(未含利息),未包含垫付诉讼及执行费用,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本金余额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详情 |
1 |
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
重庆 |
39,254,000.00 |
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横担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晓林、刘斌、刘永红、刘锐 |
重庆市合川区横担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90号25层、26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797.26平米)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以上资产信息仅列示截至2022年2月9日的债权详情,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项目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6372556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50楼
邮编:40001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门)
023-63700229(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3年2月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