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3号楼1-3层2号抵债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3号楼1-3层2号,面积合计为326.48平方米的住宅(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拍转让,将于2024 年11月 15日17时起至 2024年11月22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挂拍转让。于 2024 年11月23日9 时起至 10时止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物
2023年2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编号为(2022)豫03执11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3号楼1-3层2号房产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转让物资产情况如下: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53号楼1-3层2号,建筑面积326.48㎡的住宅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郑房权证字第1101075469号)。
重大事项披露:
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财产,我分公司对转让物的所有权是基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下达了编号为(2022)豫03执11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所确认,我分公司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标的资产系抵债资产,标的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转让方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受让方转让,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经营、可改造、使用用途等做出任何保证。标的资产可能会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项欠缴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于《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等额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具体支付细节详见《竞价须知》,或另行向我分公司咨询。
三、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挂拍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挂拍转让,竞价人须登陆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100万元竞价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价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四、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竞价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竞价主体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或变相竞价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成功后,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42079、0371-86058839
13783719559、17398993100
电子邮件: zhanghuailong@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872。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竞价人需缴纳100万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抵债资产转让价款。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四)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五)阿里拍卖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格的0.01%。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七)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拍信息等。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