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于 2025年4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8日17时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人民币单位:元
基准日:2025年1月7日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合计 |
担保措施 |
诉讼情况 |
南阳市书锋养殖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984,801.88 |
13,079.91 |
3,297,881.79 |
南阳峰之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南阳市强胜牧业有限公司、新野兴业外贸种猪有限公司、胡书锋、张春梅、朱连强、杨丹、陈献红、李丹、胡明生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已取得确权文书 |
桐柏诚远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55,779.43 |
7,375.00 |
2,063,154.43 |
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刘应柱、郭桂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终本执行 |
新野豫浙服饰有限公司 |
17,219,999.00 |
11,123,869.57 |
68,147.00 |
28,412,015.57 |
新野县亿衣服饰有限公司、高金华、张中林、张光应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高金华、张中林以其名下位于新野县城区大桥路东段南侧11918.42m?工业厂房提供抵押担保;新野豫浙服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新野县大桥路与西二路交叉口东南角27097.48m?工业土地(证号:新G国用(2013)第0878号)提供抵押担保 |
终本执行 |
合计 |
20,519,999.00 |
13,164,450.88 |
88,601.91 |
33,773,05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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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7日,债权金额合计33,773,051.79元,其中本金余额20,519,999.00元,利息余额13,164,450.88元,费用债权88,601.91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新野豫浙服饰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财产存在被占用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起拍价格:6,300,000.00元,保证金:3,1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需按照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拍卖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债权转让后的公告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m.jd.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3,15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京东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2958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竹经理、穆经理
联系电话:0371-86058876、0371-65744720
电子邮件:zhudi-hen@coamc.com.cn、mulin@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600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3月31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京东拍卖金融资产处置技术服务费按成交额0.1%到0.01%阶梯收费。具体如下:1亿以下(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1%收取,1亿-3亿(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05%收取,3亿以上部分按成交金额0.01%收取。单笔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50万元,不成交不收费。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牌信息等。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