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通化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恒大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179,928.80万元,包含债权8户,其中7户涉及本金107,790.65万元,利息64,659.42万元,另一户因破产清算被确认的普通债权为7200.97万元、劣后债权277.75万元。包内债权金额(除另行备注外)的截止日为2026年4月30日,本金利息数据为东方公司内部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分布在吉林省、辽宁省的四平、大连等5个地区。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409546,0431-88409512
电子邮件:yuhang@coamc.com.cn,zhangyuduo@coamc.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B座
邮编:13006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431-8840952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吉林监管局 电话:0431-8510978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电话:0431-8857908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年6月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