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国际”或“我司”)的下属公司拟推动相关资产的处置,现东方国际代其下属公司发布此公告。
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底层核心名称 | 所在地 | 数量 | 核心资产 | 处置标的 |
1 | 纽约办公楼1 | 纽约曼哈顿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49%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7.3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2 | 纽约办公楼2 | 纽约曼哈顿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90.7%股东权益 | 5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3.4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3 | 纽约办公楼3 | 纽约曼哈顿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82.5%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0.8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4 | 纽约住宅楼 | 纽约曼哈顿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61.9%股东权益 | 1套顶层豪宅,面积约713㎡,出售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5 | 芝加哥办公楼 1 | 芝加哥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61.9%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25.8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6 | 芝加哥办公楼 2 | 芝加哥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21%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21.4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7 | 华盛顿办公楼 | 华盛顿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16%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5.8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8 | 波特兰办公楼 | 波特兰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90%股东权益 | 1栋办公楼,可出租面积约2.7万㎡,正常经营中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9 | 圣地亚哥酒店及 亚特兰大混合型物业 | 圣地亚哥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80.54%股东权益 | 1栋酒店,建筑面积约2.4万㎡ | 持有底层资产的SPV公司100%股权 |
亚特兰大 | 间接持有底层资产80.54%股东权益 | 1栋集合酒店及办公物业,建筑面积约3.8万㎡ | |||
10 | 某美国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 | 美国 | 850万股 | 股权质押、回购担保 | 股票收益权 |
11 | 纽约平台公司 | 纽约 | 直接持有100%股东权益 | 平台公司,不持有任何资产,正常经营中 | 纽约平台公司100%股权 |
备注:某美国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项目项下的相应权利存在不完善之处,执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1) 东方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52 3987 2621
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36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755-3683 3229(我司纪检部门)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2026年05月28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