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关于深圳东方 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 china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所持有的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Summit Capital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COSCI的股权,特发布此公告。

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藏山”)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我司实缴出资2400万元,持股40%; China Orient Summit Capital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COSCI)是一家于开曼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20美元,我司实缴出资0元,持股40%。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东方藏山及COSCI的业务板块包括特殊机会、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板块、牌照业务以及供应链金融板块等。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方藏山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713.22万元,总负债15,026.09万元,净资产-4,312.87万元;COSCI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353.10万元,总负债8,823.92万元,净资产9,529.18万元。我司持有的东方藏山及COSCI股权不涉及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

特别提示:以上公司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东方藏山/COSCI经营或财务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2.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交易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十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5280868

电子邮件:zhanghuawei@coamci.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FFC财富金融中心4204-06单元

邮编:10002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85280852(我司信访举报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