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关于武汉美乐居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债权资产,特发布此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所在地

重组金额

重组收益、违约金

处置基准

担保情况

武汉美乐居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

187,331,241.60

132,130,155.98

2025620

1.抵押物为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张铁村面积为38,837.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质押物为武汉市爱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的股权

3.保证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上述债权明细表为处置基准日(即2025620日)拟处置债权的重组金额、重组收益、违约金、其他债权等的余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或债权文件约定的方式计算为准。在2025620日前发生的相关费用随债权一并处置。

上述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良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25日。

联系人:魏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5713041、027-8571240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大厦38楼

邮编:430015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7-85716807(我分公司纪检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湖北监管局 电话:027-8665890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电话:027-1237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25日。

 

 

2025年6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