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于 2024 年10月 30日18时起至2024年11月6日2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挂拍。于2024年11月7日8 时起至 2024年11月7日10时止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物
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债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区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担保措施 |
1 |
郑州 |
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1,995,616.83 |
2,771,735.33 |
128,221.00 |
抵押物1:汇城(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1号院11号楼1层102、2层201、3层302,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17828,面积851.53平方米。 |
2 |
漯河 |
河南昌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9,497,893.45 |
2,947,919.21 |
122,441.00 |
保证人:昌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建生、周鹏。首轮查封保证人周鹏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春荣街6号院6号楼13层1304号住宅一套(无抵押),面积142.65平方米。首查封保证人周鹏名下位于漯河市黄河路交叉口昌建东外滩3号楼1504号房产一套,面积125.74平方米,(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抵押金额40万元) |
3 |
郑州 |
郑州永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850,000.00 |
2,036,812.58 |
- |
抵押物为北京世星杰华科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大兴区兴泰街5号院2号楼3层305,面积57.9平方米,2号楼4层405,面积58.15平方米两套住宅。保证人:郑州竹林松大耐材有限公司、张咏辉、赵晓宁。 |
4 |
郑州 |
郑州荣奇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39,500,000.00 |
6,017,898.69 |
- |
保证人: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 |
5 |
郑州 |
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05,100.69 |
947,466.95 |
- |
保证人: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 |
6 |
郑州 |
郑州天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1,998,576.25 |
547,431.16 |
- |
保证人:河南路航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李大昌 |
7 |
郑州 |
郑州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261,476.00 |
- |
抵押物为河南物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42号院商铺,共8套,面积1927平方米。 保证人:河南物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亮 |
合计 |
|
|
169,747,187.22 |
17,530,739.92 |
250,662.00 |
|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且标的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该项目部分债务人已停产多年无生产痕迹,且该项目部分抵押财产涉及多轮查封。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价格:49,000,000.00元,保证金:15,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需按照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拍卖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债权转让后的公告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公证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履行债务催收和债权转让通知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15,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竞买主体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朱先生、韩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715456、0371-86058871、0371-86058872
13949083701、15617906675、15639068913电子邮件: hantianyu@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872。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该项目部分债务人已停产多年无生产痕迹,且该项目部分抵押财产涉及多轮查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阿里拍卖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格的0.01%。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六)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