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SZ-2024-YWEB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17,525.64万元,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16,377.82 万元,利息1,147.82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计算基准日为2025年2月20日),分布在广东省的汕头市、深圳市2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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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布地区 |
债权资产 (本金,万元) |
金额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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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头市 |
16,315.42 |
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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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市 |
62.40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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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37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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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周先生、颜先生
电话:0755-82215573、0755-82215593
手机:13421816629、1324200696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55-8221557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SZ-2024-YWEB01)内各项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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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形态 |
资产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元) |
利息 (元) |
行 业 |
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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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 |
汕头市 |
人民币 |
163,154,205.191 |
11,143,160.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陈奕民以其持有的广东海纳12.52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王少侬、刘绍生、王逸如、刘壮青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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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 |
深圳市 |
人民币 |
623,998.49 |
335,053.99 |
批发和零售业 |
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在2018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因销售或服务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任晓娅以其持有的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任晓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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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总计 |
163,778,203.681 |
11,478,2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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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本息暂计至2025年2月20日,实际以债权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其中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金原币种为22,751,311.52美元,人民币按照2025年2月20日汇率7.1712元计算。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