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海南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澄迈县金岛贸易开发公司进行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债权本金40万元,表外息286748.8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孳生利息2038937.54元,本息合计2725686.34元。债权所在地海南澄迈,土地抵押,抵押物位于海口。当前借款人资产状况资不抵债。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债权本金40万元,表外息286748.8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孳生利息2038937.54元,本息合计2725686.34元。债权所在地海南澄迈,土地抵押,抵押物位于海口。当前借款人资产状况资不抵债。
股权资产
实物资产
其他权益类资产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联系人:张梦含
联系电话:0898-66563205
电子邮件:zhangmenghan@coamc.com.cn
分公司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国际商业大厦1008
邮编:57010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