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东方大连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 沈阳妙味食品有限公司 债权。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

本交易所涵盖的资产未偿贷款本金余额为98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描述、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关联人。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0754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41182566520(我办纪检监察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大连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411-8277858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本次处置将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处置该资产的批复。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详见公告。

本次处置公告后,我办将及时组织公开竞价活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丛先生、先生

电话: +86-0411-82566546 +86-0411-82566525

传真: +86-0411-8281422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附件列表
附件类型附件名添加时间
1 邀请函 COAMC-D-经营-045 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doc 2011-02-25
2 保密承诺涵 COAMC-D-经营-047 保密信息备忘录.doc 2011-02-25
3 合同草稿 COAMC-D-经营-032 资产转让合同.doc 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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