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关于工行可疑类荆州市沙市第三印染厂等43户(COAMC2010HB-JZ005)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打包处置资产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工行可疑类荆州市沙市第三印染厂等43户 资产包(编号:COAMC2010HB-JZ005 )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1454.87万元,包含债权43户,涉及本金17354.25万元,利息14100.62万元。抵债资产0项,金额0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0年6月20日,实物资产金额为实物金额或实物时的公允值)。分布在湖北省的荆州市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

分布地区

资产名称

债权资产

金额占比%

(本金,万元)

1

湖北荆州

荆州市沙市第三印染厂

3226.70

18.59

2

湖北荆州

湖北红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268.00

13.07

3

湖北荆州

湖北永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7.50

6.38

4

湖北荆州

湖北荆州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

1045.00

6.02

5

湖北荆州

荆州市农具厂

1018.55

5.87

6

湖北荆州

荆州市泰隆股份有限公司

856.00

4.93

7

湖北荆州

荆沙市银星呢毯制造有限公司

631.00

3.64

8

湖北荆州

荆州市制革橡胶厂

479.72

2.76

9

湖北荆州

荆州市纺织器材厂

461.20

2.66

10

湖北荆州

荆州市锁厂

407.50

2.35

11

湖北荆州

荆州市沙市油脂公司

383.00

2.21

12

湖北荆州

荆州市轮胎厂

361.10

2.08

13

湖北荆州

荆州市轻工开发公司

335.00

1.93

14

湖北荆州

荆州市化工轻工总公司

329.80

1.90

15

湖北荆州

荆州市江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17.60

1.83

16

湖北荆州

荆州市橡胶二厂

274.00

1.58

17

湖北荆州

荆州市章华宾馆

251.00

1.45

18

湖北荆州

湖北省荆州市津华自行车总厂(集团)

218.14

1.26

19

湖北荆州

荆州市胜利副食日用杂品公司

215.40

1.24

20

湖北荆州

宜昌嘉华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荆沙分公司

200.00

1.15

21

湖北荆州

深圳鑫利来实业有限公司荆沙分公司

178.80

1.03

22

湖北荆州

荆州电缆总厂

158.24

0.91

23

湖北荆州

市国营商业食品厂

136.00

0.78

24

湖北荆州

荆沙市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134.00

0.77

25

湖北荆州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招待所

109.00

0.63

26

湖北荆州

湖北佳鹰股份有限公司

1534.00

8.84

27

湖北荆州

荆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79.23

0.46

28

湖北荆州

荆州市啤酒厂

65.00

0.37

29

湖北荆州

荆州市汽车维修中心

58.15

0.34

30

湖北荆州

荆州市鸳鸯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53.00

0.31

31

湖北荆州

荆州市金属压延厂

50.00

0.29

32

湖北荆州

荆州市沙广铝型材厂

50.00

0.29

33

湖北荆州

湖北省沙市造纸厂

49.00

0.28

34

湖北荆州

钟祥市航运公司

46.43

0.27

35

湖北荆州

沙市大湖纺织贴合材料有限公司

30.00

0.17

36

湖北荆州

湖北省荆沙市荆州区老南门市场

30.00

0.17

37

湖北荆州

荆州市星城电器厂

20.00

0.12

38

湖北荆州

荆州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20.00

0.12

39

湖北荆州

荆州市银鑫物资贸易公司

18.70

0.11

40

湖北荆州

荆沙市沙市江汉轧制厂

14.40

0.08

41

湖北荆州

荆州市沙市中山彩扩图片社

14.00

0.08

42

湖北荆州

沙市大湖纺织贴合材料有限公司

107.59

0.62

43

湖北荆州

荆州市荆州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12.50

0.07

 

合计

 

17354.25

100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27日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7-85712446,027-85712409
  •    电子邮件:zhongmiaozhimen8@163.com
  •    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胜路泰合广场34楼
  •    邮编:430033
  •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027-85712227(我办纪检监察部)
  •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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